混凝土攪拌站使用事項: 1、操作員沒有混凝土攪拌站站長或項目經理部下達的生產指令不得開機。 2、攪拌站操作員沒有取得許可不得擅自停止生產或停產維修。 3、準確輸入配合比;認真復驗錄入所有數據,經試驗人員、操作員經確認無誤后簽字備案,方可生產。 4、嚴格按配合比生產,沒有試驗室試驗人員書面指令,任何人不準隨意增減原材料、外加劑及用水量。攪拌時間視混凝土狀態,未經試驗人員同意不得隨意增減。 5、混凝土攪拌站生產中,應密切觀察計量是否準確,超過規定誤差應及時調整落差。所有計量在空載時,應處于極小值的范圍內。計量系統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匯報處理。 6、水泥、外加劑、水誤差不能超過±1%,發現水泥、外加劑質量不夠時,應及時查找絞龍是否堵塞,并及時排除,集料誤差不能超±2%,當誤差超標時應及時查找原因并手動補償和記錄。 7、混凝土攪拌站卸料時,出料口與罐車進料口應對齊,杜絕卸料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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